吉大正元(003029) -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5月)
公司治理文件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二章 人员结构 第三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1 名。 第四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三分之一以上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 负责主持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 选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格自其不再担任董事之时 自动丧失。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战略发展需要,增强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 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持续履行社会责任、健全公司治 理结构,不断提升公司治理能力、竞争能力、创新能力、抗风险能力和回报能力, 促进自身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