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粮 液(000858)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 (本规则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7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目的 为了保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规范董事的行为,理顺公司管理体制,明晰 董事会的职责权限,建立规范化的董事会组织架构及运作程序,保障公司经营 决策高效、有序地进行,依照《公司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制定《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下称"本规 则")。 第二条 效力 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议事及表决 程序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第三条 任职资格 董事为自然人,无需持有公司股份。但是,下列人员不得担任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 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被宣告缓刑 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 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 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