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药一致(000028)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修订)
国药一致董事会议事规则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明确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议事决策程序,提高董事 会议事效率,保证科学决策,确保董事会落实股东会决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的权利与义务 第二条 董事享有下列权利: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二)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或接受董事会委托代表公司; (三)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或接受董事会委托处理公司业务; (四)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勤勉义务, 执行行职务应当为公司的最大利益尽到管理者通常应有的合理注意。 董事对公司负有下列勤勉义务: (一)应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利,以保证公司的商业行为符合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各项经济政策的要求,商业活动不超过营业执照规定的 业务范围; (二)应公平对待所有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