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位科技(600589) - 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关于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 101 号兴业银行大厦 13 楼 电话:8620-3879 0290 传真:8620-3821 9766 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 关于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信信扬法字(2025)0072 号 致: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叶伟明、杨希律师(以下简称"本 所律师")对公司召开的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 进行见证。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大位数据科 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出 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 2、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4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