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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斯达(300607) - 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300607拓斯达(300607)2025-05-29 20:16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杨联达先生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且独立董事候选人杨联达 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1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提名杨联达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进 行了认真审阅,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等相关材料 进行了审核,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杨联达先 生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