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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螺水泥(600585) - 股东会议事规则
600585海螺水泥(600585)2025-05-29 20:17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〇〇七年八月十七日制订试行) (二〇一九年五月第一次修订) (二〇二〇年五月第二次修订) (二〇二二年五月第三次修订) (二〇二五年五月第四次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 "公司")为维护本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本公司股东会的 组织和行为,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 以及决策程序和内容合法、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 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二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五)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 议; 1 (六)对公司发行债券作出决议; (七)对公司聘用、解雇或者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八)修改本公司章程; (九)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