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汽集团(600104) -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5 月修订建议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能力, 确保董事会对经营层的有效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是董事 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 事会授权履行职责,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且应当 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且 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 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 事委员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审计委员会工作;主任委 员由董事会在委员会成员内直接选举产生。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