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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汽集团(600104) -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600104上汽集团(600104)2025-05-30 18:02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5 月修订建议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行为,确保董事会规 范、高效运作和审慎、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上海汽车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 则。 第二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除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应由股东会审议决定的事项 外,均由董事会审议决定。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八)决定年度内累计金额 30,000 万元以内的现金或实物捐赠 事项; 1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 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