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日达(301285)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票据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票据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鸿日 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日达"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鸿日达使用银 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票据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进 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447 号《关于同意鸿日达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批复同意,公司于 2022 年 9 月向 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167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14.60 元,应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5,438.20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7,855.35 万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 67,582.85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9 月 23 日到账。上述资金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