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矿能源(600188) -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企业管治、环境及社会责任管理能 力,更好地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及其他有 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 细则。 第二条 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评估公司企业管治、环境及 社会责任管理工作情况以及面临的风险和机遇,制定、审查 公司企业管治、环境及社会责任管理愿景、目标和策略。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六条 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 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若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 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规定补足委员 人数。 1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处是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办事 机构,负责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日常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根据境内外上市地监管规定,董事会可持续发 展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企业管治、环境及社会责任管理工作, 并向董事会提出有关意见建议。具体包括: (一)对公司的企业管治、环境及社会责任相关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