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矿能源(600188) -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应当对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 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 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 司及上市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知情人的范围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涉及公司经营、财务 或者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 未公开披露的信息和股价敏感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 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保护公司、股东、 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形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 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香港证监会《证券及期货条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