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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方生物(688382) - 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修订)
688382益方生物(688382)2025-05-30 19:32

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二五年五月 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益方生物科技(上海)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订本益方 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下称"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依据《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对 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董事的一般规定 第四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被判处 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