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华兰股份(301093)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5月)
301093华兰股份(301093)2025-05-30 20:17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秘书的行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江苏华兰 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 公司和公司董事会负责。 (一)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 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 限尚未届满; (四)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五)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 1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 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