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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睿雷达(688522)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第十二条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核查意见
688522纳睿雷达(688522)2025-05-30 20:1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 条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 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情形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接受广东纳睿雷达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睿雷达"、"上市公司")委托,担任上市公司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天津希格玛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的 100%股权同时 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的规 定,本独立财务顾问就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情形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交易涉及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六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相关主体,不存 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