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微电(688385) - 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与规则,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 职要求。综上,我们同意提名石艳玲女士、王美娟女士(会计专业人士)、胡雪 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 5 月 30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十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审查意见之签署页】 蔡敏勇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复 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 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审慎独立判断的立场,认真审核了公司 独立董事(亦称"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现就提名 石艳玲女士、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