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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信家电(000921)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5月)
000921海信家电(000921)2025-06-02 15:46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5 月 30 日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 1 页 共 5 页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的产生,完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 程序,健全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 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 要求,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依照 《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提名委员 会应至少有一名不同性别的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 上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席(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 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