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觉中国(000681) - 股东会议事规则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充分发挥股东会的 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 则》)和《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召开股东会。公司的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