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瀚蓝环境(600323) -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5月修订)
600323瀚蓝环境(600323)2025-06-02 17:00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5 月修订) 第一条 为规范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运作,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 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职。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七名董事组成,公司董事长应为战略委员会委员。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由公司董事长 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期间 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 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证券部负责日常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一章 总则 1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