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业智能(688290) -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和规范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杭州 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 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促进公司 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行使《公司法》规定 的监事会职权等。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从董事会成员中选举产生,并由三名董事 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董事会成员中 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原则上须独立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事务。审计委 员会中独立董事成员应当占多数,而且至少应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