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业智能(688290) -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制度(2025年6月)
担保管理原则 - 公司对外担保统一管理,未经批准不得提供担保[2] - 实施担保应遵循平等、自愿等原则[4] 担保限制情形 - 存在产权不明等七种情形或资料不充分时不得提供担保[5] 担保申请要求 - 被担保企业申请担保需提供企业基本资料、财务报表等资料[7] 担保审核流程 - 财务部会同相关部门对被担保人全面调查审核并出具书面评估报告[8]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七种担保事项需经股东会审批[10] - 股东会审议为关联方担保议案时,相关股东不得参与表决[13] - 非须经股东会审批的担保事项由董事会审议[13] 担保合同订立 - 对外担保获批后须订立书面担保合同,明确相关条款[15] 担保后续管理 - 公司应要求被担保人定期报告借款情况[22] - 财务部门指派专人监控被担保人义务履行情况并统计更新担保信息[23] - 所担保债务到期后,督促被担保人15个工作日内履行还款义务[24] 反担保要求 - 除为控股子公司担保外,对外担保要求被担保人提供对应数额反担保[20] 信息披露要求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3]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15个交易日内未偿债或出现严重影响偿债能力情形,公司应及时披露[23] 独立董事职责 - 独立董事应在年度报告中对担保情况及制度执行情况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23] 责任追究 - 违规或失当对外担保给公司造成损失,相关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25] - 有关责任人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