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河(601881)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2025-06-04 17:15

独立董事候选人条件 - 需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等相关工作经验[1] - 不能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2] - 不能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任职[2] - 最近12个月内不能有影响独立性的相关情形[3] - 最近36个月内不能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3] - 最近36个月内不能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3] 独立董事候选人限制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数量不超过3家[4] - 在中国银河证券连续任职不超过六年[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