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化学(601117)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兰如达)
独立性条件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10名股东自然人股东亲属不具独立性[2] - 在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5名股东任职人员亲属不具独立性[2] - 最近12个月内有特定情形不具独立性[2] 不良记录条件 - 最近36个月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有不良记录[4] - 最近36个月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有不良记录[4] 其他条件 - 兼任独立董事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3家[4] - 在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六年[4] - 在专业岗位有十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