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中国化学(601117) - 中国化学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稿)
601117中国化学(601117)2025-06-04 17:31

附件 2: 股东会议事规则 目 录 第四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明确股东会的职责和权限,保证股东会规范、高效、平稳运作及依法行使职权,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由公司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会应当在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股东会,对公司、全体股东、股东授权代理人、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列席股东会的其他有关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并应 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之后的 6 个月之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 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 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 监管局(以下简称北京证监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