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江酒店(600754) - 锦江酒店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6月修订稿)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占用或者挪用公司募集 资金,不得利用公司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获取 不正当利益。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配股、增 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以及非公开发行 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