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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斯顿(002747)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002747埃斯顿(002747)2025-06-04 21:17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草案)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本制度第二章所述重大信息,亦应履行相关 报告义务。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的主要负责人为承担报告义务的重大信 息报告人;公司应当从其向各控股子公司委派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中 确认承担报告义务的重大信息报告人。该等重大信息报告人负有向主管领导和 本公司董事会秘书报告其职权范围内所知悉的重大信息的义务,负责信息的收 集、整理及上报工作。 1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草案) 董事会秘书可以根据信息披露的需要,要求重大信息报告人提供或补充提 供其所需的材料,重大信息报告人应当予以配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 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以及有关人员重大信息内 部报告的职责和程序,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