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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斯顿(002747)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6月)
002747埃斯顿(002747)2025-06-04 21:17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5 年 6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 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三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是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二名为独立董事。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过半数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主 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人选需报董事会审议批准。 1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