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斯顿(002747)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6月)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 年 6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如下人员和机构: (一)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四)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五)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 5%以上的大股东; (六)公司各部门以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的负责人; (七)其他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人员和机构。 以上人员和机构统称为"信息披露义务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