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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斯顿(002747)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6月)
002747埃斯顿(002747)2025-06-04 21:17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 年 6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工作,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 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 理办法》《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 的行为。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 "审计委员会")审核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股东 会审议通过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