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斯顿(00274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6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5 年 6 月) 第—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供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决策的依据,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南京 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至少二名为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 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专业会计人士的独立董 事担任,并由委员会选举产生,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专业会计人士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 一: (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 博士学位; 1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