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杰科技(68849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 披露工作,正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和《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信息披露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陕西源杰半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可能 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或公司主动披露的信息。本制度所 称"披露"是指将上述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限、在规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公平地 向股东、社会公众进行公布并按规定报送监管部门。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和机构: 1/38 一、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二、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部;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各部门以及各子公司、分公司的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