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睦股份(600114) -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 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的方式购买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34.75% 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所涉及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 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作出如下说明: 一、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公司聘请的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具有法定资格, 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评估师与上市公司、标的公司之间除本次交易正常业务往来之 外,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也不存在除专业收费外的现实或可预期的利益关系或 冲突,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二、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对标的资产所设定的评估假设前提按照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