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睦股份(600114) -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中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说明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中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 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说明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4.75%股权,并募集 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截至本说明出具之日,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聘请的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情况 如下: 1、聘请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2、聘请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 3、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 4、聘请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 上述中介机构均为本次交易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聘请行为合法合 规,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 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除上述聘请行为外,上市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 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行为。 特此说明。 东陸新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