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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江新材(002171) -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002171楚江新材(002171)2025-06-06 19:00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ANHUI TIANHE LAW OFFICE 地址:合肥市濉溪路 278 号财富广场 B 座东楼 16 层 电话:(0551)62642792 传真:(0551)62620450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关于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法律意见书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和《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接受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喻荣虎、李梦珵两名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 就公司于 2025 年 06 月 06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 "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参与了 本次股东大会并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现出具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