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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A(000002) - 投资与决策委员会实施细则
000002万科A(000002)2025-06-06 19:0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 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设立董事会投资与决策委员 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投资与决策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年6月修订) 第二条 董事会投资与决策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 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 审议决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投资与决策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投资与决策委员会委员可由董事长或者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投资与决策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召集人由投资与决策委员会全体委 员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由投资与决策委员会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选举产生。 召集人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委员推举一名委员代为履行职 务。 第六条 投资与决策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