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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智能(30018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6月)》
300188国投智能(300188)2025-06-06 19:14

第一条 为规范国投智能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 任、任期届满、解任等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如因董事的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 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辞任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任报告,公司收到辞任报告之日辞任生 效,但存在前款情形的,董事应当继续履行职务。公司应在收到辞任报告后 2 个交易日内披露董事辞任的相关情况,并说明原因及影响。涉及独立董事辞任 的, 需说明是否对公司治理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 第四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自动离职。 第五条 股东会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可以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 出之日解任生效。 第六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高级管理 人员辞职的具体程序按照公司有关要求和聘用合同有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