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味央厨(001215) -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决策程序,加强公司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 保护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郑州千味央 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 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拟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条件和程序,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相关事项向董事 会提出建议。 第二章 提名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两名独立董事。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全体董事 提名,经董事会推选产生。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人选由提名委 员会全体委员过半数提名,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任命。召集人行使以下职权: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