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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乐家(30099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300997欢乐家(300997)2025-06-06 20:01

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六月 第一条 为规范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事宜,确保公司运营稳定,保障股东权 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本制度 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按《公司章程》规定执行,任期届 满,除非经股东会选举或董事会聘任连任,其职务自任期届满之日起自然终止;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聘任,在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 任前,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第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任。 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辞任,应在辞任前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 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如因董事的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 低人数时,或独立董事辞任导致董事会或者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 例不符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