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黑马(300688)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 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若干问题的规定》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 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相关规定。 特此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 管要求》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 —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 具体如下: 一、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版信通 100%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 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报批事项已在《创 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 告书(草案)》中详细披露了进展和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 准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二、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版信通 100%股权。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已经合法 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不存在被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的情形,也不存在交易对 方出资不实或影响版信通合法存续的情况。 第四条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