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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8陆家嘴金融论坛学习心得:科创改革升级,资本市场制度优化稳步前进
长城证券·2025-06-20 16:16

报告的核心观点 2025年6月18日中国证监会主席吴清宣布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需发挥资本市场枢纽功能,推出科创板改革“1 + 6”政策措施,创业板启用第三套标准,落实资本市场对外开放举措,引导中长期资金参与科技企业投资,批复全国首批数据中心REITS注册等,科创成长层创新制度优化体现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导向,利于资本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1] 根据相关目录分别进行总结 科创板改革“1 + 6”政策措施 - “1”是在科创板设置科创成长层,重启未盈利企业适用科创板第五套标准上市 [1] - “6”是科创板创新推出6项改革措施,具体如下 - 规定科创板成长层调入/调出标准,强化信息披露和风险揭示,添加“ - U”特殊标识,增加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 [2][3] - 试点引入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上交所配套建立认定标准及“黑名单”制度;面向优质科技企业试点IPO预先审阅机制,帮助未盈利科技企业达成IPO条件,提升审核注册程序效率和沟通服务质量 [4][5] - 扩大科创板第五套标准适用范围,支持人工智能、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前沿科技领域企业适用该标准,加大对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金融支持力度 [6] - 支持面向老股东开展增资扩股,允许在审未盈利企业或其子公司面向老股东开展股权融资;提升再融资便利度;优化战略投资者认定标准,平衡和保护不同股东利益,匹配资金投资优质科技型企业 [7] - 健全市场功能,丰富科创板指数及ETF品类,将科创板ETF纳入基金投顾配置范围,研究推出更多期权和期货期权,加快推出科创债ETF,发展股债结合产品,支持编制科技创新指数、开发科创主题公募基金产品,促进中长线资金流向优质成长企业 [8] 科创成长层企业调出条件 - 存量未盈利科技型企业符合现行取消特殊标识条件的,调出科创成长层 [4] - 新注册的未盈利科技型企业,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或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的,调出科创成长层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