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活存量房屋,地方明确4大方向
2025-12-06 19:47

转变房屋用途 - 杭州允许临时改变存量房屋用途,首次申请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每次延续不超过2年[5] - 多地支持将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增加供给并避免重复建设[9] - 广州支持在建或已竣工的商办物业整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不改变原用地性质等控制指标[9] 支持功能兼容 - 上海推进商务楼宇更新,允许在不同区域兼容服务公寓、人才公寓、酒店、租赁住房等多种功能业态[10] - 政策明确“三条底线”:主体功能、产证性质、主体结构不变,以提升空间利用效率与楼宇活力[10] 松绑“自持”限制 - 佛山、广州、成都允许自持商品住房在补缴相关费用或出让金后转为普通商品住房上市流通[12][13] - 广州允许调整自持商办物业持有比例,补缴出让金后可转为可售用房转让,但严禁分割散售[13] - 成都允许自持商业物业分割销售,最小转让单元不小于整层或建筑面积不低于400平方米[13] 优化管理机制 - 上海规定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下且总投资不超100万元的商务楼宇简易装修工程可不办理施工许可证[14] - 杭州为临时改变房屋用途建立豁免清单,清单内项目无需办理手续和缴纳土地年收益[15] - 佛山优化房地产项目开竣工时限,允许已出让项目申请不超过一年的缓建期限[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