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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点题 代表委员共答】有效保护投资者权益亟待畅通赔偿救济渠道
证券时报·2025-03-11 08:22

文章核心观点 A股加速实现优胜劣汰,在畅通“出口关”同时应同步建立中小投资者救济机制保障其权益,监管部门已表态支持,虽有示范性案例但实践中存在制约因素,两会代表委员提出多项建议畅通投资者赔偿救济渠道 [1][2] 分组1:现状与需求 - 多元化退市渠道畅通,A股加速优胜劣汰,应建立中小投资者救济机制保障其在退市过程中权益不受侵害 [1] - 监管部门表态推动更多证券特别代表人诉讼、先行赔付、当事人承诺等案例落地支持投资者获赔 [1] - 资本市场有特别代表人诉讼示范性案例,如康美药业案、泽达易盛案等 [1] 分组2:制约因素 - 司法实践中普通代表人诉讼作为特别代表人诉讼前置程序,因管辖法院不同导致诉讼程序衔接复杂、协调难度大,影响启动效率 [2] - 投保机构针对资金占用等涉金额巨大案件,诉讼费用交纳问题成为履职障碍,2024年投服中心提起5起股东代位诉讼,3起已受理案件交纳受理费近900万元,还曾因无力承担约3200万元受理费无法推进诉讼 [2] 分组3:两会代表委员建议 - 全国政协委员杨宗儒建议优化制度安排,对符合条件案件减免或缓交诉讼费用,条件成熟时探索检察机关提起证券民事公益诉讼试点 [2] - 全国人大代表贾文勤建议修改完善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加大适用力度,推动常态化开展 [2] - 全国人大代表朱建弟建议完善法律规定,追究配合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机构民事赔偿责任,追加协同造假方为共同被告或第三人 [3] - 全国政协委员蔡建春建议修改《代表人诉讼司法解释》,允许投保机构对重大典型案件不经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直接提起特别代表人诉讼,明确股东代位诉讼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