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出手!打击金融犯罪
21世纪经济报道·2025-03-28 21:05
金融监管与公安部门联合打击金融犯罪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与公安部联合制定《关于加强银行业保险业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的规定》,旨在建立健全案件移送机制,依法打击金融犯罪 [1] - 《规定》共六章36条,系统化规范案件移送全流程,包括总体要求、案件移送与法律监督、涉案证据认定与移送等五个方面 [2] - 新规取代2007年原银监会发布的《中国银监会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工作规定》,新增对公安机关受理案件的细化要求 [2] 跨部门协作与重点领域突破 - 公安部与金融监管总局部署为期6个月的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集群打击行动,强化刑事执法与行政执法的协调联动 [3] - 《规定》提出五大突破:加强行刑衔接质效、健全案件移送机制、聚焦重点领域、打通行政处罚堵点、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4] - 明确跨区域/跨部门案件移送规范,与《行政处罚办法》形成联动趋势 [4] 案件移送时效性强化 - 金融监管部门决策时间最长不超过3日,部分流程需在24小时内完成移送 [4] - 公安机关需在24小时内对移送案件作出立案决定或转送管辖机关,超管辖范围的需24小时内退回并说明理由 [5] 配套监管政策同步推进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优化调查取证、管辖协同等流程,强化数字化监管 [3] - 政策组合拳体现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全面加强金融监管"的要求,形成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合力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