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治理机制总体要求 -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市场有效、调控有度、监管科学的高水平价格治理机制[2] - 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市场形成价格为主,促进生产要素高效流动,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2] - 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强化改革协同联动,实现价格合理形成、民生保障和监管透明[2] 市场价格形成机制 - 分品种推进电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推动电能量、容量和辅助服务价格由市场形成,完善跨省跨区送电价格机制[3] - 加快成品油、天然气、煤炭价格市场化改革,放开竞争性民航航线旅客运输价格[3] - 推进重要商品现货期货市场建设,优化油气、煤炭交易市场,完善多层次电力市场体系和售电管理制度[3] 重点领域价格引导机制 - 健全农业价格政策,完善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和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优化棉花目标价格政策[5] - 建立天然气发电、储能等调节性资源价格机制,完善新能源就近交易价格和增量配电网价格机制[5] - 完善工业阶梯电价制度,健全碳定价机制和绿色电力证书交易体系[5] 公用事业与公共服务价格机制 - 健全公用事业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推进天然气价格联动和供热计量收费改革[6] - 优化居民阶梯水电气价制度,推进非居民用水超定额加价和垃圾处理计量收费[6] - 公办养老、托育、医疗机构基本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民办普惠性机构加强收费引导[7] 价格调控与监管机制 - 加强价格总水平调控,协同财政、货币等政策,保持供需平衡和价格稳定[9] - 强化重要商品应急调控,优化联保联供和应急物流体系,落实社会救助挂钩机制[11] - 规范市场价格行为,加强反垄断监管和重点领域价格检查,推进跨部门协同共治[13] 基础能力建设 - 健全价格监测预警体系,覆盖国内外、期现货市场,完善信息发布[15] - 加强成本监审独立性,完善分行业成本管制规则,推动成本约束和降本激励[16] - 加快修订价格法及相关法规,动态调整定价目录[17]
中办、国办发布!防止政府对价格形成不当干预
证券时报·2025-04-02 1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