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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化交易监管最新动态!刚刚,沪深北三大交易所联合发布
证券时报·2025-04-03 18:51

文章核心观点 4月3日沪深北交易所发布《程序化交易管理实施细则》,坚持趋利避害、突出公平、从严监管、规范发展的监管目标导向,对程序化交易多方面作出细化规定,试运行情况显示触发异常交易指标主要是量化私募、券商自营等机构投资者,中小个人投资者基本未发生相关情况,投资者正常交易行为不受影响 [1][2] 突出公平细化四类异常交易行为 - 《实施细则》立足于国情市情促进程序化交易规范发展,一方面明确监管预期促进行业规范发展,另一方面保障交易安全维护市场公平 [4] - 明确瞬时申报速率异常、频繁瞬时撤单、频繁拉抬打压、短时间大额成交四类异常交易行为构成要件,2024年4月起交易所制定具体监控指标试运行,上交所对频繁触发指标投资者进行问询和合规交易教育,投资者交易合规性明显提升 [5][6] - 针对投资者发生程序化异常交易行为,《实施细则》规定上交所可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对多次异常交易投资者采取限制账户交易等措施,还会视情况通报相关机构协同采取措施 [6] 每秒申报、撤单数最高达300笔认定为高频交易 - 《实施细则》明确高频交易认定标准为单账户每秒申报、撤单笔数合计最高达300笔以上或单账户全日申报、撤单笔数合计最高达20000笔以上,该标准借鉴境外经验、结合自身监管实践并充分测算 [8] - 标准设定考虑聚焦重点注重实效、突出特点便于执行、有序衔接持续完善三方面,交易所将对高频交易进行差异化监管,包括督促履行额外报告义务、设置异常交易监管标准、加强交易监管 [8][10][11] 一视同仁 沪深股通投资者参照适用 - 《实施细则》明确沪深股通投资者参照适用相关规定,实行与内资一致监管标准,兼顾内地与香港市场差异做出适应性安排 [13] - 沪深交易所起草《报告指引》公开征求意见,针对报告具体事项细化规定并为存量投资者预留过渡期,保障沪股通程序化交易报告制度平稳落地 [13] 与前期发布报告通知衔接 前期发布的报告通知与《实施细则》内容不冲突,继续为市场主体履行报告义务提供指引,交易所将结合市场实际持续完善报告制度,适时整合修订通知内容并发布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