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 中办、国办发布《关于完善价格治理机制的意见》,强调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有利于真实反映市场供需关系,促进生产要素高效流动 [1][3] - 在"2%左右"的价格目标指引下,预计后续政策将推动物价温和回升 [1][3] - 《意见》聚焦能源、公用事业、农业、公共品、数据等多领域价格治理机制完善,旨在构建市场有效、调控有度、监管科学的高水平价格治理机制 [2][3] 能源领域价格改革 - 电力领域市场化纵深推进,推动电能量价格、容量价格、辅助服务价格由市场形成,完善跨省跨区交易机制,推进工商业用户直购电扩容 [3] - 创新定价机制,包括天然气发电、储能等调节性资源价格机制,新能源就近交易价格,增量配电网价格,绿电交易体系等 [3] - 油气煤炭领域提升价格调整灵活性,成品油缩短调价周期、增强与国际油价联动性,天然气逐步放开管制环节,煤炭建立"基准价+浮动价"动态调整机制 [3] 公用事业领域价格改革 - 推进基础设施收费改革,规范铁路货运价格体系,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差异化停车收费 [4] - 完善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完善供热计量收费改革,优化居民阶梯水电气价制度 [4][5] - 非居民领域实施超定额累进加价,强化资源节约导向,缓解成本倒挂压力,改善燃气、供热企业现金流 [5] 农业领域价格改革 - 强化收益保障机制,完善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与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政策,建立"价格+补贴+保险"三重保障体系 [5] - 优化棉花目标价格政策,探索蔬菜、生猪等特色农产品保险机制,分散生产端风险 [5] - 注重成本控制与资源优化,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完善化肥保供稳价机制,规范土地经营权流转价格形成 [5] 公共品领域价格改革 - 基本公共服务强调普惠性,公办养老、医疗、教育等核心民生领域由政府指导价覆盖,民办普惠机构收费纳入参考区间管理 [6] - 公共交通领域健全多式联运服务体系,规范自然垄断企业经营范围,防止利用垄断优势向上下游竞争性环节延伸 [6] - 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以"公益用途免费,产业用途有偿(成本+合理利润)"为原则,推动数据要素流通,探索数据资产入表、交易定价等配套机制 [6]
政策组合拳|完善价格治理机制,服务统一大市场建设
中信证券研究·2025-04-03 0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