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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鼓励虚拟电厂参与电力市场,给予试验示范项目政策支持
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2025-04-22 15:36

文 |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4月17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联合发布《 关于推动虚拟电厂试验示范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通知指出,要 探索促进虚拟电厂高质量发展的激励机制、运行机制和市场机制,引导推动虚拟电厂规范化、常态化、规模化、市场化发 展。 通知明确了示范项目的认定标准,应当在达到申报试验示范调节能力、接入相关平台和系统、参与现货交易的基础上, 达到储能容量、调节能 力、响应速度等方面先进性要求。 符合条件的示范项目享受政策支持,鼓励虚拟电厂按照市场规则参与相应 电能量市场、辅助服务市场、容量市场等。 发电储能类虚拟电厂 ,允 许通过配建储能方式,在分布式光伏接入受限地区新装、聚合分布式光伏和储能资源。 全电量负荷类虚拟电厂,根据调节能力适当放宽中长期偏差收益回收比例 ,其中:调节能力占聚合容量10%及以下,比例上限上浮5个百分点、 下限下浮10个百分点;调节能力占聚合容量10%-20%,比例上限上浮10个百分点、下限下浮15个百分点;调节能力占聚合容量20%以上,比例 上限上浮15个百分点、下限下浮20个百分点,提升填谷等灵活可调节服务能力,促进电力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