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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库参考案例:南某有限公司诉淮安市华某庄园酿酒有限公司、杭州正某贸易有限公司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2025-04-24 01:22

商标权属与侵权纠纷案 - 南某公司系知名葡萄酒品牌"Penfolds"注册商标权利人 并将"奔富"作为其中文名称长期使用 形成唯一对应关系 [2] - 案外人恶意抢注"奔富"商标导致南某公司2011年申请被驳回 经最高人民法院判决后重新进入初审公告阶段 [3] - 淮安华某公司注册近似商标"PENFOILLS""PENFUNILS"及受让"奔富尼澳"商标 并联合杭州正某公司销售侵权商品 [4] 未注册驰名商标认定依据 - "奔富"通过长期宣传销售积累商业价值 媒体及官方文件多次确认其与"Penfolds"的对应性 [2][8] - 法院依据商标法第14条 综合考量公众知晓度 使用持续时间 销售规模及宣传范围等因素认定"奔富"为未注册驰名商标 [8] - 抢注行为导致商标长期未获注册 但侵权行为判定需以驰名商标认定为前提 [8] 侵权行为判定与法律责任 - 淮安华某公司存在主观恶意 多次注册近似商标且无法合理解释 [9] - 两被告在商品及宣传中使用"奔富"标识构成相同侵权 "Penfunils"标识构成近似侵权 [9] - 法院判决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 淮安华某公司赔偿100万元 杭州正某公司承担20万元连带责任 [5][10] 司法裁判要旨 - 对因抢注未注册但广为人知的商标 法院可综合使用历史及宣传投入等因素认定为驰名商标 [12] - 违反诚信原则抢注或使用未注册驰名商标的行为 应承担停止使用及赔偿损失责任 [12] 法律依据与案件索引 - 本案援引商标法第14条(驰名商标认定) 第57条(侵权判定)及第63条(赔偿责任)条款 [14] - 一审由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受理 2020年1月作出生效判决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