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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关于完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调整机制的公告
中国建设银行·2024-10-31 09:48

存量房贷定价调整机制 - 存量房贷借款人可申请变更借款合同中的定价条款约定 包括调整贷款利率在LPR基础上的加点值和变更重定价周期的约定 [1] - 固定利率或采用基准利率定价的个人住房贷款需先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的浮动利率贷款才能申请变更定价条款 转换后加点值等于原合同利率水平与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LPR的差值 [1] - 转换成功后 在贷款剩余期限内不能申请转回按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 [1] 加点值的调整 - 加点值调整条件为借款合同约定的加点值比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高30BP以上 调整后的加点值不低于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加30BP且不低于所在城市房贷利率加点下限 [2] - 具体加点值根据市场供求 客户资信情况 贷款担保变化等因素确定 [2] - 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计算公式为中国人民银行最新公布的上季度全国新发放房贷平均利率减去该利率对应季度内各月5年期以上LPR的算术平均值 [2] 重定价周期的变更 - 重定价周期可选择三个月 六个月或一年 新的重定价日从原合同重定价日起算 按每满三个月 六个月或一年的对日确定 [3][4] - 重定价周期选择三个月的每年有四个重定价日 选择六个月的每年有两个重定价日 选择一年的每年只有一个重定价日 [3][4] - 原合同重定价日在某周期的对应月份无相应对日的以当月最后一日为重定价日 在借款合同期内重定价周期只能变更一次 [4] 办理方式 - 自2024年11月1日起开始受理符合条件客户的加点值调整申请 "固转浮"申请和房贷是否首套复核申请 [5] - 浮动利率贷款客户可通过线上渠道查询和申请加点值调整 "固转浮"客户成功转换为浮动利率贷款后可查询和申请加点值调整 [5] - 北京 上海 深圳的房贷客户可通过线上渠道查询是否首套房贷款 如符合当地首套房贷条件可申请转为首套房贷 [5] - 不晚于2024年11月15日开始受理重定价周期变更申请 浮动利率贷款客户可通过线上渠道办理 [6] - 借款人亦可联系贷款经办机构申请办理上述业务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