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发布电化学储能项目建设运行管理工作指南
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2025-05-06 18:21
宁波市电化学储能项目建设运行管理工作指南 - 宁波市能源局发布《宁波市电化学储能项目建设运行管理工作指南(试行)》,对电化学储能项目立项、信息注册、建设、验收、运行、安全管理等提出系列要求 [1] - 电化学储能项目分为电化学储能电站和电化学储能设施两类进行管理 [1] - 电化学储能电站: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功率≥500kW、容量≥500kWh且符合《电化学储能电站设计规范》的项目 [1] - 电化学储能设施:其他电化学储能项目 [1] - 用户侧电化学储能电站(设施)纳入用户内部配电设施运行管理,原则上禁止向公用电网倒送电 [1] - 充放电功率≥500kW的项目需具备实时在线监测和远程预警控制功能 [1] - 额定功率≥5MW的电化学储能电站(设施)需设置24小时现场值班制度 [1] - 大型电化学储能电站需每半年开展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评估 [1] 相关政策背景 -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近期发布《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基本规则》 [2] - 两部门明确各地电力现货市场运行时间表 [2] -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出台加快推进虚拟电厂发展的指导意见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