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化学储能安全管理政策解读 政策核心目标 - 提升电池系统本质安全水平,强化全链条安全管理,防范重特大事故[1][3] - 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建立跨部门联动机制[1][2][5] - 推动标准规范体系建设,覆盖设计、施工、验收、并网、运行全流程[1][4] 部门职责划分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主导电池本体安全研究,推进技术进步,规范系统设计和制造[1][3]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监管电池生产销售,维护市场秩序,推动信用体系建设[1][3] - 能源主管部门:制定安全生产标准规范,与电池国标衔接[1][4] - 消防救援部门:制定消防管理及火灾监测预警标准[1][4] 项目管理要求 - 项目单位需在可行性研究阶段提交安全生产条件书面报告,投运后开展安全后评价[4] - 所有电站项目须依法备案,备案文件中需明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4] - 安全设施需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同时设计、施工、投用)[5] 标准规范建设 - 加快制修订电化学储能电站设计、施工、验收、并网、运行等标准[4] - 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与电池国标衔接[4] - 建立消防管理及火灾监测预警专项标准[4] 跨部门协作机制 - 能源主管部门牵头建立与应急管理、工信、市场监管、消防的协调机制[5] - 开展联合调研、培训、检查、执法等行动[2][5] - 推动火警信息通报和联合处置机制[2][5] 企业主体责任 - 项目单位需统筹规划、设计、施工、运行及退役全周期安全管理[5] - 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实施现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5] - 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应急能力建设[5] 地方执行要求 - 省级能源主管部门需加快构建地方安全监管体系[5] - 将安全作为储能发展前提,融入各环节促进高质量发展[5]
重磅!五部门发布加强电化学储能安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2025-05-07 16:13